中新网太原12月23日电 记者23日从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,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梁某等23名被告人重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宣判。
据了解,2020年2月至9月,被告人梁某伙同他人,在缅甸木姐地区设立诈骗窝点,招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入驻,对各犯罪团伙进行管理,向其提供公民信息、短信通道等非法资源,并帮助联系“洗钱”渠道,以此获取巨额非法利益。
在此期间,该犯罪团伙搭建了虚假的贷款APP平台服务器,通过群发含虚假的链接短信诈骗国内被害人1499人,造成损失5990余万元。此次公开宣判的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,涉及41名被告人,其中太原中院审理23人,其余18人另案处理。
对于上述案件,太原中院依法判决,被告人梁某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;其余被告人被判处三年至十四年五个月不等有期徒刑。1499名被害人的损失全部予以追回。
当前,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,该类犯罪是非接触性、利用高科技远程实施,防范难度大,被害人损失极难追回。对此,法院提示广大民众,不要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信息,不要随意点开链接,不要随意回拨陌生电话。(刘小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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