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、绑架罪、抢劫罪、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罪犯方林崽,于12月29日被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死刑。
罪犯方林崽在1999年至2011年期间,携带斧头、绳索等凶器,多次实施故意杀人、强奸、绑架、抢劫、强制猥亵妇女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,情节特别恶劣,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。经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、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,认定方林崽犯故意杀人罪、强奸罪、绑架罪、抢劫罪、强制猥亵妇女罪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,并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。
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,依法安排罪犯方林崽会见了亲属,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,充分保障了罪犯方林崽的合法权利。
(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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